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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1019日至11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32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欠缺,学思践悟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1日,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导部门干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逻辑和深刻动因,准确把握《意见》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二是全体干警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自学,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共撰写心得体会11篇。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检察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我院报送的《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履职相关问题研究》课题已获得省院立项。三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干警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高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谈体会、谋举措。四是突出业务特色亮点,持续深化、优化品牌内容和载体,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检察,打造徽智蓝新”“徽未检爱特色品牌。五是严格落实研讨发言材料分级审核,院领导材料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审核,部门负责人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一般干警发言材料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进一步提高发言材料质量,杜绝抄袭现象。

2.针对统揽全局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2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各业务部门召开部门会议认真分析2023年度业务数据,查找检察业务存在的短板弱项,根据上级院下发的工作要点,认真谋划下一步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三是召开业务条线数据分析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围绕部门重点工作进行汇报,深入分析检察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心谋划下一步工作举措。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分别为9.2%13.16%,案件诉讼效率较去年有大幅提升。四是822日,党组会研究修订《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3.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23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根据上级院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513日,党组会研究制定2024年全院工作要点。415日,党组会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对于上级院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方案》《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7个工作方案,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三是根据省市院统一部署以及本院工作方案安排,各专项行动正有序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4.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2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观看2019年修订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解读学习视频。52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已修改完善《中共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清单》,并认真执行。三是已对20243月开展的股级干部任用工作开展了自查,经查,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均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环节规范有序。

5.针对机关制度有缺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2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二是新修订《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三是58日,在检察工作网发布通知要求各部门梳理制度,各部门修改完善的制度已在检察工作网发布,共新建制度2项,完善制度18项,废止制度2项。

三、关于“贯彻司法改革理念不深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6.针对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偏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的学习研讨。二是加大民行检察业务学习力度,增强干警业务能力,注重强化素能培训。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三是针对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深入分析症结原因,制定提升检察质效工作方案,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抓好贯彻落实。各项业务数据逐步提升,其中,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改变裁判结果1件。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制发民事监督检察建议1件。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6件。行政检察: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含非诉执行)案件1件,向公安局等行政机关制发行政违法检察建议4件,向法院制发行政监督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案件共13件,向行政机关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1919人。

四、关于“从严管党治检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7.针对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31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428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527-28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三是各部门认真排查在检察办案、财务管理等方面廉政风险点,精准确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到位、防控有力。92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本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四是530日,各部门陆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结合每位干警工作职责,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五是914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就谈心谈话内容雷同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8.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对做好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66日、529日,支部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院干警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二是聚焦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深做实日常监督。三是结合市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和上级院反馈的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司法办案责任制有效落实,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五、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风险管控有缺失”的整改情况

9.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21日,修订完善《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加强项目合同管理。二是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各负其责,加强对新修订合同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合同不规范问题1个。三是召开基建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基建项目中职责分工。四是已提交《关于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说明》。612日,党组书记、检察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就相关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0.针对非税收入未上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22日,修订完善《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各项内控制度。二是628日,邀请区财政局副局长来我院针对财经纪律、管理制度进行授课。三是公开听证直播设备已于202451#凭证补入固定资产并同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出庭一体化系统已于2023年修改,202333#凭证补记固定资产同时于202311月补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卡片。四是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已退还,党组书记、检察长就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针对部分同志不熟悉差旅费报销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63日,在检察工作网发布《徽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徽州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加强差旅费监督管理的通知》,供大家学习,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因公临时出差管理实施细则》《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考察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今年已纠正两起人员自驾车辆去外地参加培训报销的问题,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五是非税收入已上缴。六是在检察工作网对每月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七是已对本院固定资产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整改情况

11.针对业务数据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29日,召开检察委员会对2023年业务数据被通报情况进行讨论研究,要求员额检察官对通报情况的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各员额检察官已书面反馈整改报告。二是510日,邀请市院业务数据统计骨干对我院办案人员开展案卡填录授课培训,从案卡填录标准、常见问题、易错点以及案卡之间的关联填录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切实提升办案人员规范填录案卡水平。三是67日,召开检察委员会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准确把握评价指标的价值导向,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科学指导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四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就业务数据质量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12.针对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2日,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511日,修订完善《徽州区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深化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三是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和月通报机制,已对干警考勤情况在工作网进行通报,持续推进机关作风精细化管理。四是513日,院党组研究制定2024年检务督察工作计划,明确检务督察内容和方式,以及结果运用,针对会风会纪、着装规范等,由院领导带队每月开展督察工作,进一步抓实纪律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八、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不足,党建工作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13.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的集中学习会上组织院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以来,在召开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时均提前沟通会议议题,会上由专门人员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编发党组会议纪要,经党组书记签字确认后,按照规定存档备查,充分确保党组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同时不断加强对记录人员的培训,提高记录的准确性、规范性。三是65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党组主要负责人提前定调现象开展自我批评。

1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2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三是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抓好会前准备、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民主生活会,全程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见实效。四是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524日,将对照检查材料报送至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统一审核。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我批评不留余地、相互批评不留情面,相互批评意见共20条,四清单查摆问题31个,制定整改措施37条。

15.针对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持续做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的学习。621日,院党组研究本院2024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先下,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二是结合每月的支委会,党支部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持续加深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切实提升支部委员运用《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510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就相关问题开展提醒谈话。513日,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向院党组作出检讨说明。

九、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够,干部队伍缺乏活力”的整改情况

1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21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2023年)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二是已安排人员梳理本院干部队伍现状,完成检察队伍分析研判报告。已完成股级干部交流轮岗3人次,2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岗位。党组副书记配备到位。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二级主任科员和四级检察官助理晋升工作。新招录检察官助理1人。三是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培养的若干措施》,在前期摸排出3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后备干部的基础上,制定培养计划,实行定向培养。四是认真开展青年干警导师帮带工作。五是鼓励青年干警积极申报2024年全省理论研究课题2项。选派4名年轻干警参加市院主题演讲和青年思政宣讲团。推荐1名年轻干警参加2023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评选。举办青年干警旁听观摩案件庭审活动。选派42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24年以来8名干警荣获多项荣誉。

17.针对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21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二是修订完善《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三是按程序完成股级干部交流轮岗3人次,选拔2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岗位。

十、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紧不实,落实后半篇文章有漏项”的整改情况

18.针对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20日,院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规定要求,准确把握系统内巡视巡察的政治定位和根本任务。416日,印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领整改任务,牵头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均已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已将全院字画进行登记造册,联系字画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后入账。四是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各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先后1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五是65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接受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及时在检察工作网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十一、关于“持续推进整改韧性不足,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9.针对整改问题有反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次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322日、52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二是扎实开展好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对会上自身查摆、相互批评以及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原因分析,明确整改任务、责任、时限、措施、成效,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四清单共列举出问题31个,制定整改举措37个。三是各部门均已梳理各项规章制度,新建制度2项,完善制度18项。

20.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站在落实两个维护要求的高度,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深度忧患意识,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巡察整改以来,针对巡察反馈的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修改完善涉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18项,新闻发言人制度已废止。三是积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的整改工作。202311月,结合两院财物上划工作,请财务公司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审计,目前帐实已相符,20246月修订完善了《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发布在检察工作网供大家学习。四是责任部门每两周报告一次整改任务落实进展,院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各责任部门的整改情况,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意见,接受日常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3517844;邮政信箱: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37号,邮编:245900;电子邮箱:hzqrmjcy2024@126.com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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