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对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工程择优选定招标代理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单位:徽州区人民检察院
1.2.招标范围:施工、采购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提供项目招标前咨询;编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完成招标事宜;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提交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资料
1.3投标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4招标项目规模:约180万元。
2、如你方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请于 2018年10月 29 日下午 3 时整前提交投标报价文件至徽州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室。
3、定标原则: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由招标人组织人员对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评出中标单位,对于未中标单位不再作解释,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建设单位: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姚杏月
联系电话:059-3516902 18955952550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