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6.9

0

6.9

0

6

0.9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3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区委工作部署、外区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