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6.9

8.24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9

0.3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

7.9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7.9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车辆大部分已超年限使用,维修成本增加;二是我院办理了多起省院交办案件,异地办案较多,车辆ETC费用及燃油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3.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92万元,占96.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021年徽州区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 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58万元,下降83.16%,下降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2021年徽州区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院来我院指导工作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徽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黄办〔201421号)、《徽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黄办[2013]11号)、《徽州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黄财行[2014]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黄财行[2015]315号)。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92万元,增长58.4%,增长的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我院车辆大部分已超年限使用,维修成本增加;二是我院办理了多起省院交办案件,异地办案较多,车辆ETC费用及燃油费用增加。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增加2.92万元,增长58.4%,增长的原因一是我院车辆大部分已超年限使用,维修成本增加;二是我院办理了多起省院交办案件,异地办案较多,车辆ETC费用及燃油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我院特种技术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维修及加油费用。截至20211231日,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