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0.90

 6.2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00

 1.0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90

 5.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90

 5.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注: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的56.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徽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16.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6万元,占83.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 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95万元,下降47.50%,下降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员及经费2019年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3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市检察院及区县检察院来我院业务交流。(各部门、单位根据接待具体情况编报说明)。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徽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徽办发〔20151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6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74万元,下降42.02%,下降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使用及保养2019,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