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3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全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同2015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1.25%。下降的原因是我院“三公”经费使用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市32条规定、区34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徽州区关于加强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徽办发〔2013〕5号)规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区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0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20万元,下降的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院警车数量减少4辆,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减少,同时,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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