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8日在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大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新阶段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徽州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聚焦中心,融入大局,在服务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胜。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推荐第七批、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工作,认领帮扶村项目4万余元,争取扶贫资金15万余元,顺利帮助帮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向22名贫困人员发放救助金4万元。严厉打击涉及扶贫领域的刑事犯罪,着力强化扶贫领域的诉讼监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参与疫情防控阻击。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养殖、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安全,守护人民健康。落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刑事犯罪。开展远程提讯、视频庭审100余次,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组织检察干警积极参与防疫排查、防控值守,扎实做好包保企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跟进校园防疫。

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重从快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20人,起诉924人,依法办理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徽州文旅集团集资诈骗案,做好协助追赃挽损、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和社会稳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出台并贯彻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开展服务民企“351”工程,主动走访民营企业50余家。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好平等二字,建立办理涉民营经济刑事案件工作制度,确立受理涉民企案件及时上报制度和涉民企案件双审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

用心守护徽州绿水青山。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积极发挥生态检察直通车机制、生态检察办案组的功能作用,共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62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践行生态恢复理念,追偿生态资源修复费用近17万元。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助推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10次,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914人。

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313人,决定逮捕8人,提起公诉66人,不起诉22人。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8件,着重就案件定性、证据完善、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深入沟通。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2500余人次。

(二)聚焦民生,践行初心,在守护安宁中回应群众期盼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人,起诉328人,发现并移交涉恶犯罪线索4条,追漏捕涉恶人员4人,追漏诉1人,追漏诉犯罪事实2起,自行追缴涉案资产11.3万元。积极推进行业清源,针对相关部门监管漏洞发出堵漏建制规范治理检察建议4份。认真开展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执行监督工作,对3件判决生效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进行筛查回头看,及时跟进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情况。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宣传发动工作,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长效常抓机制。

积极参与平安徽州建设。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温暖控申,五年来共受理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78件次,件件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定听证实施细则,建立听证员库,对拟不起诉、审查逮捕等类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24次。传播检察好声音,坚持以案释法,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册5000余份,刊发法治宣传稿件150余篇、新媒体报道100余次。用好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分析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55份。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22人。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依托法治副校长载体,建立健全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通过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进行法治专题授课80余场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政策,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

优化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切实推进便民利民措施,通过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和控申接待、司法办案综合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律师阅卷、控告申诉接待等便民服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60人次,律师阅卷251人次,开通办理律师网上阅卷36件。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落实六号检察建议,积极惩治网络犯罪,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

(三)聚焦主业,担当作为,在全面履职中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1269人,批准逮捕139185人,决定逮捕122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1674人,提起公诉375511人。依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3860人,不捕率22.6%;不起诉92110人,不诉率17.7%。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026人,监督撤案2831人,纠违16件,提前介入20件。强化审查把关,追漏捕15人,纠漏诉11人。提请抗诉2件,提出抗诉6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定期组织对辖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检查,梳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情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监督活动。持续落实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值班制度、诉讼监督工作周例会制度,稳步开展涉经济犯罪专项监督活动。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当事人申请民事监督案件2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3件,追讨农民工薪资近30万元。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发出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13件并得到整改回复。认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探索建立与法院、各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机制,拓展行政非诉执行线索来源。做好民事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等专项工作。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参与3起涉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212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单独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均支持全部诉讼请求,提起全市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举办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2次,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4。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公共安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子专项等活动。

(四)聚焦创新,奋勇前行,在检察改革中激发内生动力

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扎实做好员额遴选、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级统管、县级提标财物统管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职能更加明晰。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办案团队,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五年累计达336件,占办案总量的28%。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职业保障,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形成权责明晰统一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检察活动全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有效提升。

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紧盯两提高一降低目标,不断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和认罪认罚案件质效,适用率稳居全市前列。以-件比指标评价体系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自推行以来持续保持低位运行,2021-件比1.27,同比下降5.9%,有效减少司法资源损耗。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修订完善本院实施细则,将服务民企、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纳入考评范围。推进远程办案、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无人机、听证直播等智慧检务的深化应用,解放检察生产力,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移送,做到平稳过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要求,持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五)聚焦强基,旗帜鲜明,在素能提升中增强履职能力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化打造党建+N+检察四化品牌,积极打造青春飞扬党旗红党建创新项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周五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开展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等活动,五年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00余次,召开周五专题学习会”50余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管理,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0次。

坚持素能提升不停歇。展各项检察业务和技能培训200余人次,组织青年干警辩论赛、参选全省业务标兵竞赛、全市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参加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重点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发挥领燕效应,带头上党课、业务课。选树模范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着力做好亮点培育,不断深化青年干警培养工程。依托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大力弘扬检察文化建设,倾力打造徽州检察文化。

坚持作风建设不松懈。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先后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三查三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推动纪律规矩在全院范围内立起来。扎实做好黄山市院党组对我院党组巡察、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黄山市指导组反馈意见等各项巡察整改工作,整治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快构建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严格管理,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五年来,我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坚持接受监督不放松。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做好调研工作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社区矫正检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等工作,并强化措施落实好决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活动、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开展在互联网公开法律文书及发布重大案件信息工作,主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74条,公开法律文书53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5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稳扎稳打,善作善成,我们努力做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五年来,我们的工作硕果累累、精彩纷呈,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优秀组织奖、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百佳门户网站、第十二届省文明单位、市党建促队建十大好做法、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多项集体荣誉。我们的队伍斗志昂扬、屡创佳绩,先后有多名干警分别荣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市优秀政法干警、市十大办案能手、市优秀公诉人等多项省市区荣誉。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代表过去,未来催人奋进。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欠精准;二是检察为民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在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上仍需持续发力;四是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检察理念的更新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市、区第七次党代会已经为徽州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检察机关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理应发挥更大作用。未来五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主动融入打造五个之城,为把徽州区建成创新集聚、产业多元的高能级新城区贡献检察力量。围绕这一思路,2022年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讲政治强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巩固深化党建+N+检察四化党建品牌创建,深入打造青春飞扬党旗红党建创新项目。落实严管就是厚爱,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二是全力以赴顾大局保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围绕区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康养旅游、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对标对表市委推动九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区检察院服务保障九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在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少捕慎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融入市域治理体系。

三是坚守初心担使命为人民。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真心真情办理群众信访,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和资金,释放司法温度。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政策,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当好青春守卫者护航人。注重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优化-件比,坚持检察听证应听尽听,提升人民对检察工作满意度。

四是持之以恒谋发展兴业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深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推动落实防治虚假诉讼的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各位代表!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徽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及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与司法渎职侵权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大业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件比:指发生的具体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形成的对比关系,系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案件退查、延期、上诉等情形多,就越多,案件比越高,办案质效就差;反之,数越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质效就高。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2017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政法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使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要求办理涉企案件的检察机关,在依法不捕不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实现检察办案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