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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611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以来,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区委五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

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项法律监督职能,增强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更加主动落实服务大局措施。紧紧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调转促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区委各项中心工作,根据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察对联123”活动,对各乡镇、联系企业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多次深入永州仪器、永新公司、德懋堂、馨天成家居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掌握企业发展动态,详细了解乡镇、帮扶村、企业有关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使大走访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检察对联123”活动实施以来,共收集意见、建议43条,为企业、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向相关单位反馈并协调解决问题4件。

更加务实地服务民生。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扶留守儿童、困难党员群众、特困计生户、西溪南少年宫、认领帮扶石川村扶贫项目等活动20余场次,帮扶资金2.85万元,协调落实石川村美好乡村建设资金 50 万元。投入3万余元,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优化人居环境贡献力量。

更加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职务侵占、伪造金融票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案件66人,已提起公诉33人,挽回经济损失15余万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社会提供查询410余次,维护诚信体系建设。

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加强对发案原因的调研分析,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年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和类案分析5件,预防调查6次,形成预防报告6份。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积极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检察,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提出纠正意见12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定专人作为两法衔接平台信息联络员,走访区林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多家行政执法单位10余次,及时掌握行政执法信息,实行动态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执法办案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运用讲授法制课、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的能力,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更加重视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督促起诉等方式促使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二)紧紧围绕平安徽州建设,全力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两抢一盗、涉枪涉暴、涉赌毒、网络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严重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4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人,决定逮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 8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259人(含去年积存),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43件(含去年积存),报请上级院审查起诉11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出庭成功率均为100%。

注重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9;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人。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今年以来,共初查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线索8件,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农村农业补贴、税收征收返还、林地用地审批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3人,查处科级领导干部22人,查处的3件案件均为案值50万元以上涉及多个罪名的大案。目前,3件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22人已起诉至法院。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金1700元。

强化源头预防,扎实开展明法慎行 廉洁从业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活动。深入推动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通过召开典型案件分析会,以案释法,帮助发案单位及相关行业,分析滋生职务犯罪的原因,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撰写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全区相关涉农专项资金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的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区住建委、区地税局、区徽商银行、区医院等单位签订《预防共建协议书》;深入乡镇、村、社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村居干部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手册2000余份,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0余次。

(四)紧紧围绕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立案监督22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3件,适时介入侦查机关和部门引导侦查取证10余次;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37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审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40份,提请抗诉市院支持抗诉1件。

严格刑事执行监督。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日常监管、变更执行和终止执行各环节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3 份,均被采纳;成功督促执行机关收监执行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提出变更或维持刑事强制措施检察建议4份均被办案单位采纳,其中,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22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根据全市民行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市院二审民行申诉案件3件,其中提请省院抗诉1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息诉处理2件。加强与区法院、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在全市民事诉讼领域中率先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积极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

强化自身司法活动监督。案管部门加强内部办案程序、期限及办案过程的监督,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5次,开展案件评查44件。

(五)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宗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23件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 28人次,初核案件线索5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

扎实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基层活动,多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如何开展好两代表一委员联系服务基层群众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和人脉资源,共同推动帮扶村经济发展进行了交流和商讨;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帮扶联络点等检察之窗平台,积极协助社区和乡镇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紧紧围绕基层院建设,全力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根据高检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统一部署,我院自20151月起,在全院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及时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研讨活动,提高干警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三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来我院,召开专题座谈汇报会。四是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和案件评查会等形式,对照高检院100条、省院110条问题检查清单,认真剖析查摆、对照检查,各科室、全院干警认真梳理本部门、个人所办理的案件, 从中查找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形成自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于排查出的具体问题,不仅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而且坚持立查立改,不放过每个细节,不做表面文章。落实干警讲堂制度,科室负责人就规范司法行为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切实把司法行为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形成习惯自觉。

以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院建设。在我院青年干警培养工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品牌的基础上,继续提升人才培养工程创建,围绕基层院八化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制定了《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创先争优积分制度》,积极打造青年干警培养提升工程。及时制定了《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拓展检务公开新途径,重新打造检察门户网,公开生效法律文书 49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6条。同时开通检察微博,微信,率先在全市建成检务公开大厅,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全面规范案件信息公开,积极搭建检务公开大厅实体平台与检察门户网、案件信息公开网、文明单位大展台三位一体的媒体平台,着力打造一个核心、两个平台、三个特色的检务公开品牌。

抓基础,推进检察保障现代化。科学制定预算方案,加强经费支出、扣押款物、固定资产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造检务大厅、侦查指挥中心、信访接待窗口建设;系统规划装备建设,实现案件管理系统、审讯监督系统和全程录音录像系统更新;继续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履职,完成传唤、看管、押解等执勤任务;完成了内网分级保护升级,实现检察工作的高效、快捷。

(七)紧紧围绕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全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和《徽州区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了党组集体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职责的工作机制。创新检务督查方式,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行一周一督查动态巡查机制,制定作风整治通报制度。坚持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继续扎实开展作风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网上审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出差管理实施细则、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上下班指纹打卡等各项制度。认真抓好错案责任追究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自侦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防范预案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完善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

 推进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了《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暂行办法》,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工作机制。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为全区3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订了2016年度《检察日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6场次。积极开展检察对联123”活动、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员座谈会,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2015年,我院获得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十大品牌;市区第十一届文明单位;院机关书屋被省总工会授予省级职工书吧;院团支部获黄山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干警10人次分获省市区多项荣誉,1名青年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成绩的取得,是社会各界、各方面以及各位代表和委员关心、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徽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发展调转促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二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执法办案力度、法律监督特别是两个专项监督工作仍需加大。三是全面把握法律、政策,规范司法行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更高要求,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积极面对,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

2016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服务全区四大战略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积极落实检察环节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着力服务全区十三五四大战略发展。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着力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更加注重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发展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是着力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强化源头治理,结合执法办案,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案件剖析,推进建章立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着力整治区域性、行业性腐败,深挖串案、窝案,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新突破。坚持科技反腐,积极构建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侦查模式,加强人才培养和设备配置,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努力实现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

三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力度,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量刑建议、抗诉和预防调查等手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司法腐败案件。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开展类案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思考和谋划检察工作;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要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各项规定,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是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有关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职业保障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为共筑富裕和谐美好新徽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 徽州检察官方微博微信:为进一步拓展检察宣传载体,增强检察宣传实效,更加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对徽州检察工作的监督,20154月,我院开通徽州检察新浪微博网址(http://weibo.com/p/1001065578931538/home?from=page_100106&mod=TAB#place)。同年10月开通微信 (微信号:徽州检察),设置机构职能、检察动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信息查询、律师预约、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意见建议等栏目,及时发布我院工作动态、相关案件办理情况、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等。截止目前,微博共有听众894 人,发布信息225条;微信共有听众48人,发布信息21期。

 

2. 检务公开大厅:我院按照省、市院检务公开大厅建设要求于20155月正式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并投入使用,将控申接待、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行贿档案查询等整合在一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社会群众。此外,我院还在检务公开大厅配备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连接检察门户网和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出我院案件办理诉讼阶段和案件承办人等信息。

3. 检察开放日: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检察机关四员和群众代表等,采取参观、听取检察工作介绍、交流互动等形式开展的活动。

4. 基层院八化建设:八化指的是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八化建设的提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巩固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于201311月下发了《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该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基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八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