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117在黄山市徽州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徽州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强化检察职能履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检察工作与发展大局相适应,着力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区委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和保障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及时介入重点工程、全区涉农资金和政策性补助等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预防专项调查工作,全年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9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完善《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八条意见》,提出强化法律服务,强化维权服务,强化预防服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积极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件,以执法办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服务联系企业,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8件。三是坚持检察工作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扎实开展帮扶村、社区、青少年宫、驻军部队、非公企业结对共建活动,资助款物3万余元。四是多举措助力结对帮扶村扶贫开发和美好乡村建设,积极为帮扶村争取贫困村建设补助资金及扶贫资金12万元;为帮扶村引进招商项目1个,为村集体经济培育了新的增长点。五是在“13630”特大洪灾中,全体班子成员带领干警第一时间赶赴重灾村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发扬大无畏和连续作战精神,投入检力200余人次,全院30名干警捐款16421元,同时对救灾安置工作进行了廉政预防。通过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地开展服务工作,确保了检察职能履行与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两不误。

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公诉职能,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刑事案件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364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010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5179人(含去年积存),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22人,出庭支持公诉54件次,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100%。率先在全市实行《对不批捕案件被害人告知制度》,积极探索试行《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捕前评估、不捕回访帮教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立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把执法办案同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相结合,对8名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性作不捕决定,对5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办理,其中44人作不起诉处理,11人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建议。积极探索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模式,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3件盗窃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简易程序范围,集中提起了公诉,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解教人员、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全力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统一,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了新提高。一年来,我院结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转变执法观念,切实接受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上下联动、区县互助、兵团作战等侦查一体化模式的应用,提高了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1013人,同比上升42.8%,其中查办5万元以上大案8件,同比上升166%,创历史新高。更加注重办案质量,案件的起诉率、实刑判决率有了新的提高。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已提起公诉710人,法院审结并作有罪判决 88人(含去年未审结44人)。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发案规律,撰写6篇专题预防调查报告和案例分析材料,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次,深入全区7个乡镇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受教育的镇村干部达1000余人,为我区百余名新进事业单位人员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开展预防法制讲座、警示教育座谈、法制宣传等48次,发放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强力关注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利的职务犯罪活动。围绕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9人,围绕开展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职务犯罪案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2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争取发放了特困救助金,积极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2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快诉,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用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加大案件管理办公室、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续创工作,积极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化解、五级书记大走访等长效机制,听民声,解民意。在检察联络室和社区检察之窗工作开展过程中,推进检力下沉,主动将法律、平安、服务、温暖、和谐送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工地。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件次,初核举报线索 12件,移送立案9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5人次,发放举报奖励3300元。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对历年来受理的涉检信访事项进行认真的排查、疏理、化解,做到信息快、责任明、效果好,全年无一起涉检越级访、非正常访发生,确保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三)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全力促进公正执法

积极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全年立案监督22人,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参与案件讨论9件次,追诉漏罪5起,依法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提出量刑建议54件,法庭采纳46件,采纳率达85.2%,书面或口头纠正违法6次。认真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1件,均已结案。

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新增加的一项监督职责,目的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减少羁押率。我院围绕此项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2名犯罪嫌疑人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保障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新法实施后该项工作的无缝对接。

稳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根据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机制,承办市检察院二审民事行政检察申诉案件1件,依法作出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审查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2件,对申诉人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受市检察院指派成功出席再审法庭2次,其中,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以调解方式改变原判决结果1件。

加强监外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执法环节实行法律监督,先后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举报线索初查结案3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原审人民法院撤销缓刑、裁定执行33人,均被采纳,现已收监执行2人,接受社区矫正人员法律咨询32次,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加强内部业务监督。为开辟内部监督新途径,我院根据修改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积极改革案件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在全市率先获编委批准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并率先开展案管工作,全面开展统一受案、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工作。自426案管办正式开展工作以来,统一受理案件74 件,开具法律文书113份,监管涉案款物18次,接待律师28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6件。案管工作的开展,改变了传统的案件分散管理弊端,规范了案件来源渠道、立案环节和办理程序,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对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自身监督。积极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建立宣传教育、清理权力、制约权力、监控权力、科技控险的五位一体防控机制,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3年公诉工作情况,向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题汇报了近3年我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本院查办的吕某某受贿案庭审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了以让社会了解检察,让检察贴近社会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部分乡镇村居群众代表等70余人参加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到建设性意见10条,提请市院对1件拟不起诉的轻微行贿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科级以上干警廉政档案;严格规范执法,扎实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察权廉洁公正行使。

(四)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反对四风,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强素质,服务群众转作风弘扬铁军精神,优化发展环境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专项作风整治活动。制定《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要求》,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督察12次。干警执法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好转。

大力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一是开展了中层干部轮岗和干警双向选择工作,中层干部交流轮岗5人,干警双向选择10人,实现了多岗位锻炼,努力造就复合型人才。二是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推出多项新措施,提升青年干警素质、能力。实行青年干警、新进院干警到控告申诉接待室轮岗锻炼制度,提高青年干警群众工作能力;选派青年干警参加省市院反贪案件专案组跟班学习、实践,提高青年干警侦查、审讯技能;选择典型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青年干警公诉庭审观摩一案一评析活动;举办了首届青年干警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三是开设干警讲堂,实行外出培训干警回院授课制度。四是鼓励干警参加写作培训班,提高干警公文写作能力。五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和网络视频培训137人次,组织干警讲堂和道德讲堂19期,组织岗位练兵和实践讲堂5期,激发了干警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干警综合素质。

大力加强信息化和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学习,1226成功上线运行。技术、警务、装备保障等基础服务性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完成检验鉴定4件,文证审查8件、技术协助81件,完成追逃、看管、押解等执警任务50次,执行市院法警支队调警任务30人次,财务装备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继续提升,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实现了信息化。

一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市政法文化示范点,第六批市级示范职工书屋,区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区五四红旗团支部,通过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文明单位续创验收。1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交流发言,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皖南片司法警察优秀学员称号,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工作岗位练兵活动中,3名青年干警分别荣获第一、第三名的好成绩。我院多项创新亮点工作得到省、市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省院领导联系点和省院青年干警挂职锻炼基地。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和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的思路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需进一步拓宽。三是少数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各类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办案力量仍然不足。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并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徽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徽州、法治徽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继续抓牢服务发展大局意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立足本职,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责,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决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创新社会管理,全力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二)继续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营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深入推进大预防工作,充分发挥预防网络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继续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弘扬徽检精神,做到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以充分发挥检察文化润物细无声的软实力作用,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

(四)继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营造自身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不断拓宽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的路径,大力加强阳光检务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做到严格执法,取信于民。同时,完善内部监督,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止、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严格业务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以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四大基地和城市新区建设,早日建成富裕和谐美好新徽州而努力奋斗!



附件: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刑事和解: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悔罪,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后,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捕、不起诉处理或建议法院从轻处理的一种案件办理机制。

2、“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指针对犯罪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实现社会和谐。

3、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服务民生、修复社会关系为宗旨,主动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促进实现和谐司法、柔性司法的工作机制。目前,检察机关开展检调对接的主要做法是:基层检察院派人员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联合接访,处理涉检信访;在检察环节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民事申诉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定分止争、息诉罢访。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的行贿犯罪案件的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6、三个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向全国检察机关提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这是全国检察机关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目标。

 

 

 

 

 

 

 

 

 

 

 

 

 

 

 

 

 

 

 

 

 

 

 

                                                               

   黄山市徽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