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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事迹进校园 红色精神代代传
时间:2024-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缅怀革命先烈,凝聚爱国情怀。为让青少年进一步发扬红色传统、厚植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3月8日,新学期开学之际,徽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圣瑾一行走进岩寺小学,为六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课。

课上,胡圣瑾检察官与同学们一同回忆李大钊、张思德、狼牙山五壮士等烈士们的英勇事迹,同学们纷纷表示不仅仅要记住的是这些叫得出名字的英雄烈士,无数无名的英雄闪烁着金子般的思想光辉也同样值得赞扬和传颂。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隶之邦,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英雄的民族则是不可救药的生物之群。”课上胡圣瑾检察官引用郁达夫的话语将课堂气氛推向高潮,结合发生在身边实实在在的案例引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法治知识普及讲解,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层面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最后,检察官与同学们共话爱国精神,同学们积极交流,表示要在家庭里做孝顺父母、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上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中做团结友爱、善于合作的“小伙伴”…把学习先烈的精神具体落脚在学习、爱校、遵纪守法等一些小事情、小细节上,以实际行动告慰烈士忠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