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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区检察院三举措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时间:2016-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的动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单位资金,结合区财政局清查固定资产文件精神,区检察院组织专人对本院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是我院成立以计装科分管领导为组长、计装科科长为副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查工作办公室,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和负责。二是制定操作性强的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在我院检察内网下发通知部署和安排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三是针对当前各业务部门工作紧张的现状,计装科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经办人员及时将各科室已登记的固定资产台账通过检察内网发放给给科室,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对,减少各科室自行核查盘点的工作量,做到办案业务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两不误”,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组织和服务保障。
  加班加点,认真清查
    面对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清查小组人员全力以赴,加班加点,严格把关做好现场核实。一方面清查办公室人员根据资产的卡片代码、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等资产信息逐科室逐台、逐件进行核查,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点、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对各部门确认的资产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固定资产的卡片登记,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另一方面清查办公室人员核对固定资产实物账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系统台账,核对固定资产财务账与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账相符。

    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结果严格流程做好资产处置。一方面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账实不符的原因,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求各科室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向领导小组出具清查报告。另一方面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组针对清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置意见上报院党组会,由院党组会做出处理决定再上报区国资办进行处置工作,清查办公室人员根据国资办的处理决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财务人员对核增核减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账务处理,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资产实行动态化管理。

    通过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一方面摸清了“家底”,对全院固定资产实物量及价值量等信息等有了较全面了解;另一方面及时办理了更新淘汰手续,提高办公设备资产的完好使用率,使全院办公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