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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徽州区院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2016-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以来,我院案管中心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以及电子卷宗系统的运行。在电子卷宗的制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对统一受理的案卷材料进行扫描、摄制、上传,并负责对电子卷宗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关于制作电子卷宗的具体规定。在电子卷宗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参考最高检印发的《电子卷宗系统常见使用问题解答》及时得以解决。2016年开年以来,我院案管中心已制作电子卷宗511册,共扫描卷宗页数近千页。在做好电子卷宗制作和使用工作的同时,也就《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与公安机关进行积极沟通协调。

    今后我院案管中心将继续严格依照规定做好案件卷宗的制作和使用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客观真实、规范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以规范操作确保电子卷宗系统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