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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务公开 推行“阳光检务”
时间:2016-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监督权力。一直以来,徽州区院奉行检务公开的原则,努力打造阳光检务。

    我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要求,对应公开的法律文书、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全面、及时、规范公开。2015年全年,我院案管中心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条,公开法律文书49件,公开率率先达到100%,在全市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今年1月份,我院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条,公开法律文书10件,公开率持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今后将继续认真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公开的数据与报表比对检查,确保在新的一年里实现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部公开,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