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联络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目标要求,使联系代表委员工作成为一项常态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更加开放、动态、透明。
二是全面梳理研究2015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意见》。将联系代表委员工作列入全年检察工作计划。将组织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双千双百”活动,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参加检察开放日、开展与省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活动、参加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代表持证约见检察长制度等,让代表委员近距离深度了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