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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公车管理安全阀 让公车阳光“上路”
时间:2014-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汲取市纪委通报查处的公车私用问题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近日,徽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驾驶员就市纪委和徽州区委《关于重申公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邀请了院纪检组参会指导。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三项贯彻意见: 

一是实行“双重”主体责任制。对于车辆的使用管理要将责任落实到人,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出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引发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车制度。院公务用车辆一律集中管理,实行定点入库、网上派车和统一调度等制度。部门用车通过内网填写派车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通过内网进行派车。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入库,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用车须经检察长批准,用车部门和驾驶员接到出车单后按规定出车。在派车时树立节俭意识,合理统筹安排车辆,避免造成重复路线、单人空跑等浪费。 

三是形成公务用车监督检查常态化。一要不断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职业规范教育,对不按规定出车的驾驶人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二要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公布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加强对公车管理的透明度。三要突出对重点时段,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的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