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我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并以案释法
时间:2018-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汪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两名检察官前往被不起诉人汪某某所在公司作不起诉公开宣告,并对该公司员工释法说理,进行了一场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被不起诉人汪某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61mg/100ml,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承办人综合全案案情,考虑到本案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汪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决定对其做不起诉处理。

春节在即,亲朋好友聚餐增多,不少人会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我院检察官借此时机,从普及酒驾的常识性知识、酒驾的危害后果、如何避免酒驾三个方面给某某公司的员工带去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大餐。

    被不起诉人汪某某及在场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会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