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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邀标函
时间:2018-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博广档案科技有限公司、黄山市嘉诚档案技术有限公司、滁州市兰台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现邀请贵公司参与竞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徽州区检察院2017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与编目采购项目,数字化加工项目暂按40万页来估算(全部折算成A4标准单幅面),预算单价为0.2/页,总预算价为8万元。实际费用采用单价固定,最终以实际工作数量结算。A4及以下幅面以A4的幅面结算,A3及以上按A4倍数来结算。

二、邀标人资格要求

1、邀标人自201411日来提供至少两个事业单位数字化加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针对A4A3及以上幅面档案的专业扫描设备照片。至少有1人持有省档案局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

三、评审方式

采用邀标方式,满足以上资格条件三家或以上就可以开标,以单价最低的中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所有文件请用文件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于201864日前将标书送到徽州区人民检察院,徽州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评标小组,在投标截止时间,在检察院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

五、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中标单位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安全保密协议另签);中标单位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任务相关保密制度;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招标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许私自携带任何可存储设备进入或离开工作现场;

     (5)成交单位在工作中必须与采购方做好档案的安全交接,并有记录;成交单位作息时间与采购方工作人员一致。

六、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监督电话:0559-3516802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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